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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早上,母亲、鲜儿还有传杰他们三个人去了元宝镇,朱传文则是带着传武进了山。
“传武,我知道你天生不喜欢安分,喜欢舞刀弄枪,说实话我并不反对,而是我觉得你现在想要舞刀弄枪还差的很远。”
传武听到朱传文的话有些不服的说道:“大哥,我会武功,在咱们元宝镇没有人可以打得过我。”
“是吗?传武,今天我就教会你一个道理,人千万不要狂妄。”
“你不是号称元宝镇没有人打得过你吗?那我今天就和你打一场,让你知道什么叫做天外有天,人外有人。”
朱传武看着大哥,不仅没有怕,而且还有些兴奋。
他这个大哥以前是个唯唯诺诺的人,虽然这次回来之后变化很大,但是传武也不觉得大哥能打的过他。
“好啊,大哥。”
传武的武艺是跟着爹练的,虽然也有一定的杀伤力,但是特别繁琐,适合比武不适合战斗。
他刚起手势,朱传文就出手了,朱传武还没反应过来,就被朱传文一脚踹倒在地。
“传武,这是我要教给你的第一个道理,如果我是你的敌人,还没等你摆出架子,我就能先杀了你。”
“哥,我不服,你应该等我摆好架子再出手,你这是偷袭。”
“好,那我们再来一次,这次我让你先出手。”
朱传武被朱传文击倒,其实还是有些惊奇的,不过少年人好胜心强,不容易服输。
这次传武摆架子的时候,朱传文没有出手,他等着朱传武出手,朱传武摆好架子,开始施展他的武艺,朝着朱传文攻来,只是他还没触碰到朱传文就再次被踹飞。
“太慢了,就这样你也敢称自己在元宝镇无敌手,是谁给你的勇气?”
听到朱传文的话,传武的脸色一红,趴到地上没说话,不仅是因为疼,还因为他有些不好意思。
“起来吧,我再给你一次机会,这次我不用脚,只用手。”
听到朱传文的话,朱传武立马从地上爬起来,他觉得大哥应该是脚法比较厉害,信心大增的再次对朱传文出手,但是很可惜,这次他虽然碰到朱传文了,但是脸上狠狠的挨了一拳头,肚子上也被打了一拳头,他疼的剧烈咳嗽了起来。
“你不是元宝镇第一高手吗?我再给你一次机会,这次我只用一只手。”
传武不是个蠢人,三番两次被打倒,他也知道他不是大哥的对手,所以慎重了许多。
但是,他还是不甘心,觉得朱传文一只手,他应该赢面很大,忍着疼痛再次朝朱传文攻来。
但是,很快他就僵住了,他的额头被一支枪抵住了。
“大哥。”传武看着地在额头的枪,声音有些发虚。
朱传文收起枪对朱传武说道:“这是我要教给你的另一个道理,你的敌人不会和你讲规矩,你就是武艺再高又有什么用,一枪就可以打死你。”
“传武,坐下休息会吧,有什么问题你问,我可以给你解答。”
传武心有余悸的坐在朱传文身边,刚才的枪对他造成了剧烈的冲突,吓得他六神无主。
“大哥,你怎么会有枪?”
朱传武没有问朱传文的功夫是怎么来的,而是问起了他的枪。
“是这样,我和你嫂子在逃难的路上,遇到了13个土匪,这些土匪抢劫难民,被我干掉了,枪就是从他们身上拿的。”
听到大哥杀了十三个土匪,传武长大了嘴巴,震惊的半天没说出来话。
“哥,可以让我看看枪吗?”
朱传文把枪递给传武,这把枪里没有子弹,不害怕走火。
传武拿过枪,仔细的摸着,看起来很喜欢。
“哥。”传武紧紧地握着枪,眼巴巴的看着朱传武。
“你是想要枪吧?”传武狠狠的点了点头。
“现在还不能给你,你还没有驾驭枪的能力。”
朱传文知道朱传武的性格,知道他肯定不愿意一直待在元宝镇,现在他还年轻,等他大一些了,肯定会出去闯荡。
朱传文阻止不了,他也不想阻止,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力,朱传文并不想干涉。
但是,他想尽可能的提升朱传武的实力,就算以后他出去闯荡了,能够更强的实力保命,他多强一分,他的性命就多了一分保障。
说着,朱传文从传武的手里抢过枪说道:“你也别失望,既然我让你看到了枪,我就一定会给你,但是,现在你确实还没本事拿着枪。”
“你想要枪,就要跟着我好好学习,啥时候你能获得我的满意,我就啥时候把枪交给你。”
“行,哥,我保证能尽快获得你的认可。”
现在朱传武看着自己的大哥,眼里充满崇拜,他觉得他大哥实力好强,只要跟着他好好学习,他的实力肯定会越来越强。
“好,既然愿意学,那我就给你定几条规矩,第一条,不准对外人说我教你本事,哪怕是爹娘也不行,第二条,以后我教你的时候,我说啥你就要干啥,第三条,不能随便出手。”
“关于第三条,我给你仔细说说,我说的不能随便出手,不是不让你出手,而是你出手之前要慎重,要有把握才出手,千万不能莽撞出手,你要是同意了,我现在就开始教你。”
“哥,你说的我记住了,这三条规矩我会做到的。”
“好,今天你就一个任务,活捉一只兔子,不管你用什么方式。”
朱传文之所以让他捉兔子,一来是想锻炼他的体力,二来是想考验他的智力,不管是他真的靠体力抓住兔子,还是靠陷阱抓住兔子,只要能抓住,都算不错。
朱传武走后,朱传文打开热成像,搜寻猎物,很快他就发现了一百米范围内有一只兔子,他用千里眼看了一眼就锁定了兔子的地址,随后,拿起他放在地上的弓箭,小心翼翼的朝着兔子的方向前进。
当他离兔子还有三十米的时候,朱传文屏住呼吸,张弓搭箭,瞅准时机,一箭命中了兔子,他的第一只猎物到手。
朱传文到了兔子旁边拿起兔子,这只兔子很肥硕,将近七八斤重,朱传文笑了笑,准备今晚就炖了兔子。
现实里,他的一个叔叔特别喜欢吃野兔炖土豆,而且擅长狩猎,朱传文跟着他吃过几次野兔,也学会了做法,那味道至今他还很想念,今天晚上,他准备亲自下厨为家人做一顿兔子炖土豆,想必娘和鲜儿他们应该会很爱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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